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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信息旨在帮助我们的客户理解Aylett Grant要求提供的文档及信息,以为你准备所得税申报及美国国税局要求的其他文件。这些信息提供得越及时越完善,我们的跨国税务专家能越快为你处理美国所得税申报并为你节省更多的费用。
如果加拿大居民在美国拥有住宅房产,并在纳税年度的任一时间将自己的住房租给他人,则必须从下列两种缴税方式中选择一种:
如果选择第一种方法,那么租房中介可能会从租金中扣下这部分税款并直接上缴给美国国税局,你无需申报所得税。 如果交易没有通过房屋中介,那么根据美国国税局的规定,你必须在收到租金的20天内或是每个季度末的20天后上缴税款。在纳税年度之后的一年,你都要在3月15日提交1042号表。违背上述任何一条规定,都会受到严重的罚款或刑事处罚。最大罚款金额为100,000.00美元(本网“加拿大人在美国买房子”页有详细介绍)。
如果加拿大人在美国拥有一处出租房,并选择了上述第二种纳税方式,则必须申报美国所得税。 同时,如果你被认作实际居留美国(实际居留审核),或是持有美国绿卡或已提交绿卡申请(绿卡审核),你同样也需要申报所得税。 另外,在售出住宅的纳税年,也是需要缴纳所得税的。
如果因实际居留美国而被视为美国公民,那么美国国税局会要求你缴纳全球收入所得税。 当然,如果能免除此税费就最好了。 因此,我们建议你阅读 “加拿大人打算在美国长住一段时间”页。
每位非美籍人士在美国的收入符合下列条件的:固定的,可确定的,年度的或定期的,都需要交纳30%的所得税(或更低的协定税率,若适用)。 此税费适用于在美国获得的固定的,可确定的,年度的或定期的所得,利润或收入的总额。
FDAP收入是不允许扣除的。 美国国税局已经规定了下列项作为FDAP收入的例子:
30%的FDAP收入所得税不适用于与非居民外籍人士在美拥有的贸易或商业有效关联的美国来源的收益。
你可能具备按照税收协定或人是否在美国而减税的资格。我们Aylett Grant税务事务所的跨境税务专家来帮你审阅你的报税表,看看你是否符合退税或美加税收条约中税务抵消的资格。我们的国际税务专家将帮你递交国税局和你所在的州所要求的所有报税表,以保证你以最低的税率纳税。我们的专业的税务师可保证所有服务准时,准确,价格合理。
(604) 538-8735
在美国,纳税人需要注意,延迟递交或是没有递交税表都是要受到严厉处罚的。事实上,纳税人在填写所得税申报单时有所疏忽或仅仅只是没有附加要求的表格,国税局均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因此我们建议,在你递交报税表前,最好请专业人士帮你审查一番。Aylett Grant的跨境税务专可为你提供帮助,确保提交所有报税表和支持文件,从而免除你的后顾之忧。服务的收费也十分合理。
客户需要提供下列信息以便Aylett Grant国际税务专家帮助准备和递交报税表:
提供的信息越完善,我们就可以更快地为你准备IRS个税申报,并为你节省更多的费用。 公司旨在以最经济高效的方法为客户提供准确及时的服务。